富德生命人壽江蘇分公司告訴您代簽名的保單真的無效嗎?
2019年6月,投保人王某向穩妥公司提出投訴,以投保單上的簽名不是自己簽名為由,建議合同無效,要求穩妥公司交還悉數所繳保費。
[穩妥合同代簽名、代填穩妥單證的法令結果]。
投保人或許投保人的代理人締結穩妥合同時沒有親身簽字或許蓋章,而由穩妥人或許穩妥人的代理人代為簽字或許蓋章的,對投保人不收效。但投保人現已交納穩妥費的,視為其對代簽字或許蓋章行為的追認。
穩妥人或許穩妥人的代理人代為填寫穩妥單證后經投保人簽字或許蓋章承認的,代為填寫的內容視為投保人的實在意思表明。但有依據證明穩妥人或許穩妥人的代理人存在《穩妥法》榜首百一十六條、榜首百三十一條相關規則景象的在外。
依據司法解釋的規則,即便保單為別人代簽,假如存在現已交納續期保費的狀況,仍可視為客戶對保單代簽字行為的追認,保單應為有用。
[穩妥消費危險提示]。
1、 穩妥合同是誠信合同,作為穩妥顧客,在投保時一定要仔細閱覽條款內容,了解相關權益,承認無誤后方可在投保有關的材料上簽名。
2、 穩妥合同代簽名行為是嚴令禁止的,也是作為穩妥代理人員最基本的穩妥知識,假如投保時對代簽名行為不嚴格把關,后期極易引發膠葛。
富德生命人壽江蘇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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